10.14076/j.issn.1006-2025.2023.09.02
公共服务价格制定的政府责任研究
公共服务价格制定需要政府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公共服务是建立在私人服务概念的对立面,具有共享性、公有性和公众性.这一领域并非由私营组织提供,而是由政府来体现共同的价值观和主流文化导向,以实现积极向上、健康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在供给过程中承担着对应的责任.由于公共服务价格制定所形成的购买行为需要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故推行这种模式成为必然趋势.尽管责任主体依旧属于政府,但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政府通过确保责任保障的同时形成市场机制,以确保公共资源和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政府的责任彼此密切相关,政府确定公共服务价格的责任与国家监督和政府责任密切相关.基于实践与理论,在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明确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并关注其是否到位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寻找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政府责任、企业、社会组织
F726(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CZX009
202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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