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025.2003.07.021
国外的失业保险制度
@@ (一)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1935年,美国建立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工商企业雇员、非营利机构雇员和地方政府雇员,不包括临时工、家庭工、自营就业者.资金来源为雇主缴费(雇员不缴费).享受条件为过去1年内工资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上、非自愿失业和积极寻找工作.待遇标准约为原收入的50%(各州不同).
失业保险制度、政府雇员、非自愿失业、非营利机构、资金来源、工资收入、企业雇员、美国、缴费、覆盖范围、待遇标准、强制性、临时工、就业者、家庭、雇主、工商
F24;D63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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