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51/j.cnki.CN11-1010/F.2021.09.341
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分析方法研究——兼评"韩泰轮胎案"
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调整方法是反垄断法上的高难度问题,各国理论与实践对此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本文通过对韩泰轮胎案判决进行深入解剖与分析,发现转售价格维持协议本身不符合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但其可以成为其一方当事人从事横向垄断协议的手段,或从事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载体与工具,而上述每一种垄断行为的证明都需要满足一定的市场条件.因此,在含有转售价格维持的案件中,需要结合个案情况对实际发生的垄断行为进行判断.韩泰轮胎案中,由于不具备发生上述任何一种行为的市场条件,被告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不构成垄断协议,因而是合法的.这一认识也可以推广至其他类型的纵向限制,即纵向限制只能通过上述两种垄断行为而产生反竞争效果,它们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
转售价格维持、竞争、反垄断法
202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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