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51/j.cnki.CN11-1010/F.2020.09.402
公益性资产评估机构准入资格研究——以《资产评估法》为方向
公益性资产评估是显化公益性资产价格的核心路径.研究公益性资产评估机构的准入资格,对完善资产评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应以专业化为方向,公益性资产评估机构的准入不应过于强调身份限制.通过制度竞争的分析路径,提出非营利机构准入资产评估领域经济竞争的正当性在于实现公共利益.基于上述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公益性资产评估应明确非营利评估机构的法律准入资格;其准入边界应限定在立法授权的范围内;市场评估机构应当与非营利评估机构协同配合、互为补充.
公益性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法、非营利评估机构、准入资格
202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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