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减排定价机制的实践探究——纪念价格改革四十周年
中国减排定价机制启蒙于1973年的计划经济时代,历经9年的调研论证于1982年7月1日依法运行.40多年来,减排定价机制已从单一的排污费机制,发展到碳交易市场机制、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和环境保护税机制替代排污费机制.展望未来的改革取向:一是碳税是否纳入、如何纳入减排定价机制,碳税与环境保护税是从属关系还是并行关系;二是全国统一碳市场扩容及其与国际国内碳市场的多重对接、互认;三是碳现货、碳远期的市场规范与碳期货、碳期权等碳价发现机制探索;四是排污权市场机制的立法、试点扩容、全国统一排污权市场建设及其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和排污权远期、排污权期货、排污权期权市场改革创新;五是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机制的协同推进,排污权与碳排放权市场定价机制的协同推进.
减排定价机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碳税
四川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碳交易驱动四川乡村振兴低碳化发展的路径研究”SC18B14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9年度项目“西藏自治区碳排放峰值研究”申报19A14045001;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绿色金融支持西南地区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XHJJ-1824;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理论探析”18A0281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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