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盟竞争法中的企业信息交流规制
信息交流可能具有的双重市场效应,使得如何对其进行反垄断规制成为一个棘手问题.本文在明确信息交流的积极与消极效应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欧盟相关通告和指南对信息交流合法与否的理论界定与分析方法,进而阐述了欧盟竞争法对信息交流的适用情形,为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相关方面的改进提供了经验.
信息交流、欧盟竞争法、市场共谋、反垄断规制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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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欧盟竞争法、市场共谋、反垄断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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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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