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懋业银行的停业危机及清理(1929-1937)
近代中国的中外合办银行不同于外资银行.鸦片战争后,欧美等国在华取得治外法权,外资银行可凭此特权在不经过中国政府的批准下,只根据其母国法律进行发钞,因此晚清及北洋政府对此都有所抵制,民众亦是如此.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中外合办银行得以纳入晚清朝廷考虑的范围,如清末华俄道胜银行的设立.民初,涉外金融业务增多,尤其是对外借款等方面的业务,多家中外合办银行应运而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银行停业与近代中国银行业稳定研究"项目编号:16BJL016
2021-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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