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审稿制下坚持学术刊物的主体性
很高兴专家审稿问题能有一个专门的讨论机会,这个问题的确到必须探讨的时候了.匿名专家审稿是一项外来的规则,我自己从1999年起,曾多次撰文呼吁学术刊物实行这样的审稿制;但在各刊物广泛推行匿名专家审稿制后,又深感我们的学术期刊和学者都还不很适应这一制度.
作为潜在的审稿人,我首先要做出“自我批评”——我们可能还需要学习怎样作为“专家”进行审稿.在我有幸读到的海峡两岸的审稿意见中,不时看到对受审论文的批评是未曾对(审稿人认为必要的)某些部分展开讨论.不少是要求一篇探讨具体问题的论文做出更加“系统全面”的论述,有时也要求对论文主题的历史背景做出学界并未达成共识的长程综合论述.孔夫子曾说,“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礼记·表记》).我们这些可能接受审查任务的人,或当记取这一提醒.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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