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708.2005.06.003
抗战时期中共的减租减息政策与地权变动--对山东根据地莒南县的个案分析
受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影响,莒南县平原和低山丘陵区在地权分配状况上呈现截然不同的特点,平原区地权集中,多大地主,租佃关系发达,多采取土地大块出租的方式,带有资本主义经营性质的富农大佃户居多,地主采取的剥削形式以地租剥削为主;低山丘陵区地权分散,多经营地主,租佃关系少,且多小块出租,自耕农占绝对优势,在剥削关系上也以雇工剥削为主.中共地方组织在贯彻中央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时,既要考虑当地特点,又要保证中央政策的执行,因此,不得不采取变通形式,针对平原区多大佃户的情况而采取"拔地"、针对低山丘陵区雇工经营发达的实际而采取"增资",以及其他诸如"找工"、"借粮"、"找问题"、"开斗争会"等措施,使地主富农的地权及其他财富逐渐向贫雇农转移,使减租减息运动在客观上达到了土地改革的目的.
山东、莒南、减租减息、地权变动、土地改革
K2(中国史)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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