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970.2012.03.016
对地方档案法规关于档案利用和公布规定的评价
各地方档案法规对于档案利用和公布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档案定期开放年限和范围方面的规定;二是档案利用主体方面的相关规定;三是档案公布权限及公布形式等方面的规定。各地方档案法规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对以上几个方面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档案利用和公布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本文选取目前较为突出的新问题,即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利用和公布规定的法律衔接问题,进行分析评价。
地方档案法规、档案利用、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公布、衔接问题
G271(档案学、档案事业)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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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