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特点,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
X93(安全工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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