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责任追究
@@ 1.鸡西城子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四名被告被判刑.2002年6月20日,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城子河煤矿相关人员进入矿井对城子河煤矿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在对城子河煤矿西二区145综采队工作面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4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安全、城子河、煤矿、直接经济损失、瓦斯爆炸事故、质量标准化、特大、检查验收、鸡西、达标验收、工作面、爆炸案、综采、责任、死亡、受伤、人员、矿业、矿井、集团
X92;TD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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