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22.2015.08.015
健全法制对中国音乐产业良性发展的现实意义--对著作权法中增设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的建议
广播权和表演权的权利归属对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对音乐录制者的尊重,也是健全音乐产业法律法规的关键环节。在中国,这两项权利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导致音乐创作和制作的懈怠,从而影响到音乐产业的良性发展。笔者就此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广播权和表演权的重要性做出阐释,希望引起业界相关人士的关注。
音乐产业、唱片业、广播权、表演权、著作权法修改
J69(音乐事业)
2015-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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