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22.2010.03.034
新《侵权责任法》有关网络侵权的条款保护了谁?
@@ 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网络侵权、条款、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连带责任、侵权行为、民事权益、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人、侵害、屏蔽、链接
D92;D9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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