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22.2005.06.013
新闻审判·新闻侵权·新闻监督--从犯罪嫌疑人狱中获赔20万元说起
@@ 2003年9月,湖北枣阳市原市长尹冬桂因受贿获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尹冬桂被双规直至审判期间,一些报纸就先行把犯罪嫌疑人尹冬桂定性为"女张二江",除了对某经济问题进行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批判"外,还道听途说地对其生活作风问题进行大肆"渲染".报道很快在全国各地媒体转载,并且多以"女张二江"为题.张二江原系湖北省天门市市委书记,2002年因受贿近80万元被判刑,不过更令人震惊的是他曾与诸多女人有过不正当关系,因而被斥为"五毒书记".尹冬桂在受贿案一审宣判不久,就委托其丈夫对某报提起了名誉权诉讼.襄樊市襄城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后,判处该报赔偿尹冬桂精神抚慰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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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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