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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8122.2005.02.044

报刊上不能再使用已被废止的”闫”字

引用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文学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的第五条说:”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我经常看到一个不规范的汉字”闫”出现在报刊版面上.因为该字作为姓氏出现在报刊上的频率最高,读者看了别扭,当事者本人看了更为反感.我的一位阎姓朋友就有过这样的经历,他曾说报纸上多次把他姓的字弄错.按照<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闫”简化为”闫”,而”阎”则简化为”阎”,”闫”或”闫”不是”阎”的简化字.”闫”和”阎”是两个不同的姓.

报刊、废止、使用规范汉字、不规范汉字、出版物、广告宣传品、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学、音像制品、新闻出版、内容提要、汉字使用、国家、规范词典、管理规定、报纸、装饰物、简化字、图书、书脊

H13;H1

200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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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8122

61-1430/G

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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