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334.2006.02.009
创新激励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政府资助制度比较研究
知识产权制度和政府资助制度是创新的主要激励机制.在政府资助制度下,创新者的报酬来自于政府,创新成果也会被政府无偿公开,因此政府资助制度在激励创新的同时避免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所造成的垄断,但同时也存在难以确定合适的资助数额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知识产权和政府资助两种制度各有优势,在资助基金管理人对于需求的信息是完备的以及其对于激励创新的准确程度的要求不是很高的情况下,政府资助制度优于知识产权制度.
创新、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政府资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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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3(企业经济)
2006-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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