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代理制度中的相关主体分析——以闸北区信访代理制度的推行实践为视角
闸北区自2008年5月起推行的信访代理制度,在畅通信访通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缺乏对于信访代理制度的明确规范,闸北区在推行信访代理制度的过程中面临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指向不明的困惑.本文拟对于闸北区信访代理实践中的信访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定位进行分析,并指出信访代理人应当是为信访人而非信访机构进行代理,而信访代理人的角色应由非政府工作人员承担.
信访代理、信访机构、代理人、被代理人
D63;TP3
2013-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