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干预效果分析
目的 了解柳州市酒后驾驶干预活动对酒后驾驶发生率的影响.方法 采用现况研究方法,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路口,对被随机拦截的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 共调查驾驶员5 733名,干预后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发生率分别为0.87%和0.37%;干预前后除17:00~18:00时间段均无饮酒驾驶、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外,其他时间段饮酒驾驶和酒后驾驶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各组酒后驾驶率与基线调查的结果相比均明显减少;摩托车驾驶员醉酒驾驶率明显下降.结论 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率经过干预后明显降低,说明干预活动对遏制酒后驾驶有重要意义.
流行病学研究、早期干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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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1.2(流行病学与防疫)
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GRSP项目资助A100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项目Z2008389
2012-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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