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居民2002-2009年伤害死亡分析
目的 分析厦门市居民2002 - 2009年伤害死亡的流行病学特征,为伤害预防和控制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厦门市居民2002- 2009年死亡资料,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进行编码,计算伤害的死亡率、人群分布特征和疾病负担等指标,分析导致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结果 2002 - 2009年,厦门市伤害死亡率为43.52/10万,标化死亡率为38.40/10万,居死因顺位的第5位.潜在减寿年数(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PYLL)为149 531年,PYLL率为11.85‰,平均PYLL为0.012人年/人.在伤害中,交通事故死亡率15.72/10万,居第1位,其他依次是自杀(11.04/10万)、意外跌落(7.45/10万)、溺水(2.24/10万)、意外中毒(1.32/10万).少年儿童组首位伤害死因是溺水,中青年组为交通事故,老年组为意外跌落.结论 伤害已成为厦门市居民第5位死因,不同年龄段人群伤害主要死因不同,应有针对性的采取干预措施以降低其死亡率和疾病负担.
伤害、死亡、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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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1.22;R195.3(流行病学与防疫)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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