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出台视频新规是为了逃避监管责任?
@@ 2007年年底,由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令国内大多数从事网络视频服务的公司陷入焦虑.”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硬规定,使得国内众多的网络视频经营者今后的身份归属难以判断,甚至他们苦心经营的网站也被逼到了生死边缘.
广电总局、网络视频、信息产业、视频服务、经营者、节目服务、国有控股、国有独资、国内、管理规定、法人资格、互联网、网站、视听、身份、焦虑、国家、单位、边缘
G21;TP3
2008-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