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456.2017.02.014
民初工商同业公会规则的制定与修订
民初,政府除了颁布《商会法》,还制定和颁布《工商同业公会规则》,以引导和规范商人团体发展.然而,因对公会发起人资格、公会名称等规定不确,规则甫经公布就争议不断,政府不得不进行修正.此外,工商界还为争夺公会认定权而发生冲突,政府为发展工业则将规则一分为二,分别制定工业、商业两类公会规则.政府通过法律法规赋予商人团体管理商务职责的同时,丰富了介入经济社会的手段,商人团体则凭借法律法规授权,获得相对独立的经济社会治理权,这些构成了中国近代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面相.
民初、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商会、公会
56
F12;K26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代闽粤地区商会资料整理与研究”16JJD770022
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