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456.2017.01.012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军婚保障机制——以华北抗日根据地为中心的考察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军婚的保护既有法律条例的硬性规制,又有各级政府的行政支持和舆论引导.从最初宣传“婚姻自由”到保护军婚条例颁布,再到进一步限制抗属离婚,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妇女和军人在离婚问题上的微妙对抗与妥协.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群众的参与,优抗政策的完善、代耕代收活动的开展,深入基层的妇救会、广泛活跃的慰问团,均折射出政府、抗属和群众在保护军婚问题上的现实诉求与实践努力.每一期报纸杂志、每一支民歌小曲、每一场拥军演出,均再现了帮助军人建立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和调解家庭纠纷的群众热情,以及模范抗属安心守候及积极生产的革命情怀.在此过程中,妇女改变了传统单一的家庭角色,走向社会,参加根据地建设,成为抗战救国的一支基本力量.对战时妇女形象的塑造与革命意识的培育使“婚姻自由”思想服从于抗战大义,成为“一切为了抗战”的时代注脚.
抗日根据地、婚姻自由、抗属、军婚保障
56
K26;D92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华北及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女性婚姻问题研究”12AZS010;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太行山和吕梁山抗战文献整理与研究”16JZD035;“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支持计划专项经费”
2017-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9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