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456.2001.03.001
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
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全能政府“失效”和市场“失灵”及培育市场与培育社区双重改革的制度背景下发生的社会整合过程。在社区建设中,存在行政和自治两种导向,本文认为应该强化自治导向。这在于社区居民自治是低成本的管理体制创新,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和加强基层民主。由于特定的国情和制度背景,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是一种“规划性变迁”,居民自治属于政府主导型自治。而自治的成长,又要求政府下放权力,转变职能,改变领导方式,在自治基础上重新塑造政府,实现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构。应以合作主义理念处理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协同治理城市社会的关系问题。
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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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5(国家理论)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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