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00/j.cnki.hnwkxb.2015.03.011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饮用水安全法律制度的重构
我国农村饮用水在水质和水量上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城市中心主义”立法理念下,农民的饮用水安全利益被忽视,现行监管体制和偏向性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需要,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法律供给严重不足.为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必须使立法理念向“城乡统筹立法”转变、理顺监管体制、分类构建适宜的法律监管制度并完善城乡均衡化的融资保障制度,以实现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饮用水、农村饮用水安全、法律制度、城市中心主义
D912.6(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利益衡平的法制保障研究”12BFX120;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国海洋生态安全预警法律机制研究”.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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