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00/j.cnki.hnwkxb.2015.02.015
开发商介入征地拆迁:形成机制与实践后果--基于鄂东北 Z 村的考察
关于征地拆迁,法律关系主体是作为征地拆迁方的国家和作为被征地拆迁方的土地相关权利人,二者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征地拆迁中常涉及三类主体:农户、开发商和政府,由于开发商介入征地,征地拆迁中的补偿标准逐渐由政府规定标准转变为农户与开发商的协商标准。通过对开发商介入的征地拆迁模式的发生机制和实践后果展开分析,发现该模式训练了农民的谈判能力,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正在成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分享者,而调整措施的缺失将会导致这部分群体转化为土地食利者阶层。
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增值收益、土地食利者阶层
F30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土地流转的社会学研究”12CSH026资助。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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