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21.02.13
论我国反洗钱法域外适用的困境与出路
在办理涉外洗钱案件中,我国反洗钱法存在着与反洗钱刑法规范难以有效衔接、无法对等管辖境外机构和人员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反洗钱立法的被动性、保守性且欠缺体系性考量,以至于反洗钱法域外适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不足.在反洗钱监管理念由"规则为本"转向"风险为本"的国际背景下,我国已具备完善反洗钱法域外适用制度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对等原则,综合运用属地管辖、积极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方式,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域外适用制度并实现其预期功效.
反洗钱法、域外适用、对等原则、合规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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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1;D92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课题
2021-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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