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20.01.11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困境及体系协调路径研究
在地理标志复合保护模式下,我国立法并未形成协调统一的保护体系,因而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权利边界界定困难,进而引发条款含义模糊、适用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我国开展完善立法工作应当借鉴《日内瓦文本》中系统化的协调保护模式,纵向构建多层次地理标志统一保护框架,确定地理标志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的绝对保护标准与在非同类产品上使用的相对保护标准,并横向完善地理标志与商标权利冲突解决方式,在权利共存的基础上,明确并细化"避免混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等共存前提.
地理标志、《日内瓦文本》、统一保护框架、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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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地理标志保护统一框架构建研究——国际规则借鉴视角"SS19-A-10
2020-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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