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023.2014.05.015
试论3D打印核心著作权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一部人类文明史便是技术进步史和商业繁荣史。技术和商业就是这个舞台上的双人舞者,而法律,有如延绵不绝的舞曲。此三者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其中,技术、商业是充满活力的创新者,而法律则是最为稳健的智者。前者发出挑战,后者进行制约。作为以保护、促进技术进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知识产权法,从来都是最直接面临技术以及相应的商业模式革命的法律领域之一。在与因特网、基因等新生事物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刚刚探讨得比较深入之际,3D打印(三维印制)技术及其相应的经营模式问题便跃出了地平线。
打印、技术进步史、商业繁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领域、知识产权法、商业模式、经营模式、因特网、文明史、双人舞、地平线、创新者、宗旨、制约、印制、舞台、舞曲、三维、基因
J9 ;I20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面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12AZD031
201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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