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023.2003.03.014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模式选择与法律建构
入世后我国银行法律制度从"分业"走向"混业"是必然的;借鉴西方国家混业经营模武及立法经验,根据我国国情,我国银行混业经营的模式宜选择金融控股公司型,在相关的法律设计上也尽快为"混业"扫清障碍,制定<银行控股公司法>,完成从"分业"到"混业"的法律变革.
分业、混业、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异业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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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1(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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