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6〕2号),杭州市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杭州市、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服务、活动、管理办法、示范工作、专项资金、通知、成长计划、浙江省、有效期、省政府、财政部
F40;F27
2016-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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