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雅典宪章》与城市建筑遗产的保护
在20世纪30年代初的雅典,先后产生了两部对以后世界建筑和城市的发展影响深远的宪章.第一部为1931年在雅典举行的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历史古迹修复的雅典宪章>;第二部为1933年在雅典举行的CIAM第四次大会上形成的关于城市规划的<雅典宪章>.这两部<雅典宪章>在各自的领域内均为开创性的纲领性文件,对于20世纪的城市建筑遗产保护观念和实践均有重要的意义.该文就这两部<雅典宪章>的产生、思想和对于城市建筑遗产保护的意义进行了论述.
城市建筑遗产、保护、<雅典宪章>193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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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02
2005-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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