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39X.2004.04.019
建筑光环境辨析与灯光功能论
人类从原始的以薪火延续到以光照明的现代文明时,在建筑光环境创造中,出现了光环境与主体间的诸多变异.同于政要的形象工程、设计师的作品主义、企业者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作为建筑环境主体人的地位,却被工程、主义和利益中的"灯"、"光""亮"取代.在"绿色"和"生态"美妙口号下,习惯于搞造完全人工空间的根深蒂固, 已影响到现时的光环境创造理念、技术方法和产品创作.从而导致以耗费能源,污染环境,伤害主体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为代价的严重后果,良好的人居光环境取决于全心全意用足自然光,在创造中充分发挥灯光的服务居住环境的功能,展示主人兴趣和素质的功能创造适宜生存空间的功能.
建筑、光环境、人、变异、灯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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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113.1(建筑基础科学)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003 A006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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