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23.24.068
商事表见代理法律问题分析
表见代理在商业领域中对于促进商事交易活动之效率与安全方面上具有优势,但《民法典》第 172 条并未对民事表见代理与商事表见代理之区别作出回应,因此需要针对商事表见代理之被代理人可归责性标准,以及对于其在司法适用中产生的问题作出解答来更好地阐述商事表见代理制度.
商事表见代理、可归责性、权利外观
D9(法律)
202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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