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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190X.2022.22.072

网红代言广告法律规制浅议

引用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网红数量剧增,网红已经成为一种新职业.网红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亲和力、说服力来代言广告成为新型广告模式的一种.《广告法》第56条规定广告代言人需要承担过错或者无过错连带责任,但该条文的表述与立法目的存在差异.网红代言广告已经成为粉丝进行消费的主要方式,但一旦造成损害却没有有效的救济手段,网红作为广告法律关系的中心,往往置身事外.域外国家对广告的规制与监管相对完备,我国可以汲取有益经验,形成我国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审查与监管机制,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网红、代言广告、归责原则、连带责任、监管模式

DF419.9(经济法、财政法)

2022-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9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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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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