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22.15.071
新业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思考
共享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新兴平台企业的崛起,促进就业形态的转型升级,形成与传统就业模式不同的新就业形态.依托平台企业实现就业的新业态从业者群体在实现就业的过程中,存在工作稳定性差、工作风险复杂、工作性质模糊、缺乏劳动关怀和维护权益困难等问题,在劳动权益方面存在缺失.本文从政府、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三者角度出发,依靠政府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劳动者自身增强权利意识共同努力改善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现状,保障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权益.
新就业形态、新业态从业者、平台企业、共享经济
D9(法律)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2022-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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