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9.03.075
劳动合同无效制度之主体不适格探究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主体不适格的合同效力问题未做明确界定,出于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规制应当在劳动法中做出明确界定.由于《劳动合同法》第93条对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时的法律后果做出另行规定,且根据该规定更有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时应当不适用劳动合同无效制度.而劳动者主体不适格时,为了保护未成年受雇佣者,法律应当禁止劳动合同无效后可以选择继续有效的规定的适用.
劳动合同无效、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效力瑕疵
D9(法律)
2019-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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