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8.18.072
上市公司并购中东欧企业法律架构选择
在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并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的浪潮中,节税考量、退出策略乃至一国的法律监管要求等都制约着上市公司对于并购交易架构的选择.从目前看,上市公司并购中东欧企业可采取直接收购、间接收购两种方式.本文通过两则境外并购实例,分析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两种模式下的交易架构及其优势,并从中间国的选择、融资方式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东欧企业提供有益借鉴.
直接收购、间接收购、银行并购贷款、非公开发行股份
F83(金融、银行)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上市公司并购中东欧企业的路径选择与法律方案"201636813
2018-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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