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8.07.044
认缴制条件下控股合并财务问题探讨
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公司法》,工商部门对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实际经营过程中,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可以为零.就认缴制下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及财务报表合并问题,本文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的特定条件,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认缴制、长期股权投资、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F23(会计)
201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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