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7.13.012
河南农业龙头企业联农带农问题研究
农村产业融合的参与主体在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上作出有益探索,但当前的利益联结机制仍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联农带农作用,对农户的辐射带动力小,为此,研究当前河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问题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及河南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研究发现,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订单履约率低;竞争大于合作、损害农户利益;土地租金不合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够大,发展水平不高且质量参差不齐;农民职业化经营程度低下,家庭(或大户)农场经营者普遍处于依靠经验种植养殖阶段;缺乏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等问题.
产业融合、龙头企业、利益联结、农民职业化
F32(中国农业经济)
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资助项目:“河南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机制创新研究”17A790048
2018-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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