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6.22.084
农地产权由“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离”转变分析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温饱问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分开,实现“两权分离”;进入21世纪后,为了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和促进进城农民市民化,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改革,促使农地“三权分离”。农地产权由“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离”的转变,预示着我国农地功能体系已由保障功能为主导变为以经济功能为主导,农地资本化属性进一步加强。
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三权分离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河北省社科基金课题“农地‘三权’分置的实质及其影响研究”编号HB15YJ055
2016-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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