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6.18.061
个人所得税税基式纳税筹划探讨
本文以尽可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为筹划原理,对个人所得税税基进行筹划,从税基均衡化、减少税基、税基延迟发生及税目转换等四个方面入手降低应税收入,并结合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及稿酬所得等税目进行税基式纳税筹划基本方法的具体运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并指出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以期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提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税基、纳税筹划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基于单一税理论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研究”项目J13WG11资助;基金项目审批机构:山东省教育厅。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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