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5.17.102
消费税建设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可行性分析
2015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营改增"逐步推进的背景下,消费税改革正式启动.本文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结合"营改增"现状,对现行消费税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做简要分析,通过对消费税税收立法、征收范围、税率调整、征收环节及计税方式试点推进方法的研究,着重探讨将消费税建设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
营改增、消费税、地方税主体税种、零售环节
F81(财政、国家财政)
2015-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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