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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190X.2015.07.09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的账务处理

引用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其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又单一,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加工提货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但因其收回后去向不同,或连续加工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或对外销售,其账务处理也不相同。

消费税、委托加工、账务处理

F23(会计)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0-17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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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9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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