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5.04.101
“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比例问题研究
“营改增”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对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影响较为深刻的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营改增”改革之后,增值税将全面取代作为地方主营税种的营业税。在这种前提下,“营改增”之后将导致财力进一步向中央集中,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将会受到严重冲击,以往的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势必会被打破。而在“营改增”全面推行以后,如果继续延续现行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扭曲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会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出现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因此,针对这种形势,有必要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比例关系进行合理调整,以符合“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原则”的要求。本文首先介绍“营改增”改革对地方财政所产生的影响,并对“营改增”税制下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比例问题提出建议。
“营改增”改革、分配比例、影响
F81(财政、国家财政)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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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