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4.04.058
浅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港口业的影响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但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为了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完善税制制度,我国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地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港口企业作为营改增应税范围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对其税负影响有几何呢?
营改增、港口业、对策
F81(财政、国家财政)
2014-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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