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2.09.044
我国政府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损失惨重。而国内巨灾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体系和保障制度的构建都未走上轨道,当巨灾发生之后,保险在灾后赔付中完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一现象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巨灾保险体制的建立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经济的平稳发展、财政负担的轻重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国政府应对目前实行的灾后救助方式进行检讨,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巨灾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的缺位,把国外成功经验和具体国情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
巨灾保险、市场失灵、风险分散
F84(保险)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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