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2.02.051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初探
长期股权投资下,被投资单位发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在成本法核算下,按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准则,分为投资前和投资后取得的利润两种不同情况做会计核算;2009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对于这种核算方法的改变,很多人不理解,并与权益法下进行对比,认为权益法没有变更,成本法变更不科学。本文对这两种核算方法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其合理性。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F23(会计)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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