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免赔”是不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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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190X.2011.23.068

“无责免赔”是不是“霸王条款”

引用
近年来,由于保险合同中存在"无责免赔"条款,很多投保人在车险事故中,在自己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从而引发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随着争议的日渐激烈,部分地方法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同时判定"无责免赔"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虽然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但严重误解了"无责免赔"和"霸王条款"之间的关系,侵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无责免赔条款的提出,是为了杜绝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责任划分而设定,本质上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防止肇事方逃避法律责任。由于车主和其他相关部门保险知识的匮乏,以及保险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方式不得当,致使被保险人感觉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以至于认定无责免赔条款是保险公司逃避责任的霸王条款。本文通过对无责免赔条款进行解释,并针对目前存在的争议提出一些解决建议。

无责免赔、霸王条款、代位追偿

D9(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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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9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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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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