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90X.2010.24.056
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现状及其对策
@@ 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它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二为一,确立了法人纳税制度,统一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其中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总、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中国境内、营业机构、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实施条例、纳税制度、纳税标准、计算、合二为一、法人资格、国务院、税务、居民、财政
F81;D92
2011-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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